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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秀麗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配合內政部辦理之102年住宅補貼(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租金補貼)已全數審查完畢並已陸續寄發核定函。102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戶數計7,895戶,審查合格有6,540戶;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各受理596戶及125戶,經審查後分別有383戶及63戶符合資格。

都市發展局表示,在租金補貼部分,北市府配合內政部住宅補貼推出「租事順利、好孕多更多」租金補貼加碼方案,獲得市民好評。該方案在內政部核撥每月4,000元之租金補貼外,由北市府加碼補貼1,000元(即每月最高5,000元 ),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之家庭再加碼至6,000元,此外對於未列入內政部計畫戶數之合格戶亦由北市府自行編列預算全額加碼補貼(一般戶每月最高5,000元、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者為6,000元)。該局統計101年計核定6,743戶,其中北市府全額補貼3,093戶,每月加碼補貼款約2千萬元。

都市發展局指出,今年已編列3億餘元預算繼續辦理「租事順利、好孕多更多」租金補貼加碼方案,只要是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不論是否列入內政部之計畫戶數,皆發給租金補貼。102年租金補貼合格戶為6,540戶,雖內政部核給北市的計畫戶數僅3,325戶,北市府仍將加碼補貼符合資格但無法列入計畫戶數之3,215戶,補貼款最快將自103年1月底開始核撥。

都發局提醒獲得補貼的核定戶,務必詳閱核定函內容,以瞭解自身權益;因本次新增受補貼住宅需符合基本居住水準之規定,租金補貼核定戶需於核定函所列期限內寄回「具備衛浴設備及家戶人口切結書」(郵寄至都發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始得核發補貼;另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亦需於期限內辦理核貸手續。

都發局再次提醒,因住宅補貼訂有查核機制,核定戶於接受補貼期間,如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符合補貼資格及規定,將取消補貼資格。該局指出去年辦理之定期查核計畫,其中貸款利息補貼查核1千2百餘戶,即有近3百戶因戶籍異動或持有第2戶住宅等原因遭取消補貼資格,影響甚鉅,故提醒核定戶多加注意,以維護自身之權益。如有疑問可撥打諮詢專線:2321-2186按0再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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